2023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新教师222人报名入口已开通!

2023-05-18 18:48:12 来源: 江苏中公教育

点击进入》》》2023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新教师222人报名入口


(资料图)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赣榆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5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5月23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24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24日每天的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5月25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区教育局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6212686。

技术服务咨询:0518-86217595(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区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同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9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区教育局人事科(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307号教育局5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缴费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区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5月26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由区教育局申请,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区教育局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1月2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11月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标签:

[责任编辑:]

最近更新